本报讯(记者谢霄凌 通讯员胡书堂)日前,市卫健委成立4个督导组对20个县(市、区)、20家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及40个村卫生室,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。
此次督导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,提高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,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更扎实、更规范开展,为辖区内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。督导按照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(第三版)》的相关要求,通过听取汇报、现场查看资料、核对系统业务数据等方式开展。内容包括组织管理、资金管理、居民健康档案、健康教育、预防接种、0—6岁儿童健康管理、孕产妇健康管理、老年人健康管理、慢性病健康管理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、中医药健康服务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、基层能力提升等。